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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 2007-09-18 | 作者:网络转载 | 来源:网络转载 | 查看:
    2007年9月11~12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召集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药品专项整治组负责人和联络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整治组副组长和联络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药品整治组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宁一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吴宁一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系统各级局要摈弃厌战情绪,在思想上继续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部署,抓好落实。同时,避免出现盲目乐观倾向,切不可掉以轻心,要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重点突破,抓出成效。二是周密部署。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整治组的部署下,在与相关部门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牵头抓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在系统内部,要把责任分工到处室,落实到个人。三是做好衔接。要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去年部署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相衔接,与今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部署的工作要求相衔接,把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归类分析,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四是加强宣传。要采取新闻发布新闻通稿信息简报等形式载体,广泛宣传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做法、成效不断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形成宣传声势。
 
    2007年9月12吴宁一召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整治组副组长和联络员召开会议对开展整治明确分工加强宣传等方面工作作了部署。
关键字:产品,药,方案,医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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